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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陇南市第十八号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羊喜
    2021-01-13 16:30:28   转载
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
   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:

    (第十八号)
    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    一、严格落实村组、社区网格化防控措施。全市各村组、社区设立疫情防控检疫站点,成立疫情防控专班,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。每个行政村(社区)只保留一个进出口,对进出人员实施严格管控。落实来陇返陇人员进村排查管控,查验“国家健康绿码”和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严禁在农村公路设立检疫站点,在村口设立的检疫站点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出行。

    二、提倡在外人员就地过春节,非必要不返陇,如确需返陇,需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组、社区、单位报备,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陇人员必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入陇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,并接受县区、乡镇(街道)和村组(社区)的健康管理,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。

    三、提倡外地人员留陇过春节,非必要不离陇。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陇过春节,鼓励企业以岗留工、以薪留工,组织开展关心关爱员工活动,动员外地员工留陇过年。

    四、全市各级各部门、各行各业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,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需报市、县(区)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审批。提倡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、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,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。倡导“红事晚办、白事简办”,并按规定逐级通过村(社区)和乡镇(街道)备案,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,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宴席。

    五、加强群防群控,鼓励广大人民群众、社区工作者、村(社区)网格员、村(社区)防疫员、物业人员、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,确保管控无遗漏、防控无死角。

    六、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,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
   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
    2021年1月12日

    来源:陇南发布 监制:高  明    张小沛      审核:王旺伟      编辑:张明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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